取保候审一般开庭前3天收押。
取保候审开庭前收押在法院开庭之前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到看守所出现这种情况一般认为是法院可能要判决实刑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变更的强制措施。
具体如下:
1、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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