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楼声音扰民哪个部门负责
居民楼声音扰民问题,首先应由当地的环保部门负责。然而,根据噪音来源的不同,可能还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例如:
1.对于室内装修活动、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
2.涉及空调、餐饮店等社会生活噪音,则以城管部门为主;
3.而工业企业等产生的噪音则由环保局主管;交通噪声则归交通委管理。
因此,在面对居民楼声音扰民时,居民可以根据噪音来源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投诉。
二、居民楼噪音扰民如何维权
当居民面临噪音扰民问题时,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
1.可以直接找物业反映情况,让物业公司协调解决。
2.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反映噪音扰民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噪音的种类繁多,并非所有噪音扰民行为都归环保局管理。
(1)如果噪音来自社会生活,如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如果涉及工业企业等产生的噪音,则应向环保局投诉。
3.还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市长热线12345进行投诉,政府部门会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噪音扰民时间及处罚规定
1.噪音扰民的时间段主要指的是晚上二十二点到早上六点之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如果噪音超过法定标准,就可以认定为扰民。
2.白天噪音扰民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只要妨碍了个人的正常生活就算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1.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2.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在面对噪音扰民问题时,居民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行为人停止噪音扰民行为。如果行为人拒不改正,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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