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与城镇鉴定标准
(一)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从根本属性上讲属于人身损害的范畴,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1、赔偿金基数的确定。按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伤残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2、赔偿的年限。赔偿金按20年计算。但超过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超过75周岁的按5年计算。
3、例外情况。该司法解释规定了一个例外情况,即受诉法院的标准如果低于受害人住所地标准的,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可按受害人住所地标准计算。比如,北京的一农民在新疆某地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的,北京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肯定是高于新疆的标准的,故可以按北京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计算的方式:
1、60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赔偿指数(伤残等级指数)
2、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60*赔偿指数(伤残等级指数)
3、7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赔偿指数(伤残等级指数)
(二)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
1、赔偿金基数的确定。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为计算基数。
2、赔偿年限。与农民的计算方式一致。
3、例外情况。与农民的例外情况一致。
具体计算方式:
1、60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赔偿指数(伤残等级指数)
2、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受害者实际年龄减去60*赔偿指数(伤残等级指数)。
3、7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赔偿指数(伤残等级指数)。
二、怎么确定城镇标准
认定标准是:以居民为认定标准。而并非简单的以户口本上标注的户口性质来简单的区分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三、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过居民家庭日常获得的总收入计算得来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指在家庭总收入中,除去一切必要花费之外,居民可随意支配的部分。家庭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偶尔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居民不可自由支配的部分,即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等,由于这些属于居民家庭成员必须缴纳的刚性支出,因此这部分名义收入必须予以扣除,余下的即为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用公式表示: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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