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包括协议解除,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协议解除,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
一、遗赠抚养协议的撤销与解除
一、遗赠抚养协议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销。二、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条件:1、双方协商同意使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抚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抚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抚养人经济补偿;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抚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抚养协议,抚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抚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二、过继后可以结束收养关系的情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三、遗赠协议可以解除么
1、双方协商同意,一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一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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