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当然可以写借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之间对于借款行为可以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但有的人认为,结了婚,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左手进右手出,“借款”是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产生借贷行为,从而认为夫妻间的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种说法非常的片面,根据借款的来源和用途,夫妻之间的借条效力也各不相同。
一、夫妻间的借款协议有效吗
1、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借款用于另一方的个人事务,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应按照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
2、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此时该借条虽然缔结了一个形式上的合同,但是标的物仍为夫妻共同所有,该合同不具备可履行的基础和可能性,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不复存在。
3、如果借款来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借款的用途是用于夫妻一方的经营活动或其他个人事务,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二、父债子偿,子债父偿是否合法
生活中,人们常说“父债子偿”“子债父偿”,意思就说,只要你跟借款人有关系,就有义务为还不上钱的借款人还债。这样的说法看似有点儿道理,但其实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里的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说这个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依法确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并承担最终后果。
由此可见,不管是父亲借了钱还是儿子借了钱,只要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所借款项的用途与其他人无关,那么,他与债权人的借货民事法律关系仅对他们这些当事人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只有借债的人才有还债的法定义务,与其他人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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