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沂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并严格按照核定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临沂医疗广告审批材料
1.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2.医疗广告申请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临沂医疗广告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0工作日。
四、临沂医疗广告审批时间
5月-8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4/9/10月春秋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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