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合同必须含有什么项目
抵押合同需要的内容有:
1.抵押的双方当事人信息;
2.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
3.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4.抵押物的价值;
5.抵押人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
二、抵押合同无效后果怎么样
抵押合同无效后果是抵押权不生效,抵押权人无法就该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另外,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三、抵押合同的标的物不能是什么
抵押合同的标的物不能是下列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n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n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n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n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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