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算方式的概念是什么?
结算方式的概念是: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各单位(或个人)之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结算方式是经济主体之间经济往来(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权债务清算等)的款项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商品、货币资金所有权转移条件,款项支付地点、时间、条件,以及使用的结算凭证和传递程序等。
结算亦称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按支付形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或网上支付平台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二、结算的种类有哪些
现行的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等七种。
1、根据结算形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票据结算和支付结算两大类。
2、根据结算地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通用结算方式三大类。
1)同城结算方式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有支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2)异地结算方式是指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包括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3)通用结算方式是指既适用于同一城市范围内的结算,又适用于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结算,具体包括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其中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又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用货币进行支付兑现的行为称作结算。而结算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是以形式不同作为区分点,有的则是以地点不同作为区分点,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不论采取哪种方式进行结算,对方应当获得的报酬金额都应当是一致的不能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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