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保障范围有哪些呢
时间:2023-05-31 11:35:18 44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提起生育险,大家通常会感觉陌生,因为它不像医疗险以及养老保险那样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甚至有男职工认为,它与他们更是沾不上边。

一些女职工甚至也不清楚自己应该享受这种福利。记者就接触过一位女职工,由于不了解生育险,在去年发生此项费用时,全部是自费付的现金,而当近期了解到自己可以享受生育险时,却因已超过规定的半年报销期限而无法报销。

与社会养老险并驾齐驱

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科长李*滨告诉记者:随着生育险改革的一步步加深,生育险的缴费以及报销程序都更人性化,比如说以前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都必须由个人垫付,再将发票给单位,单位按月拿到医保中心进行零星报销,既费时又费力。而现在参保人员只需持《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IC卡)就医,凡是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在定点医院做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使用生育保险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费用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标准结算,不需要个人支付。

由于南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个人不需缴纳保险费,由单位每月按工资总额的0.8%缴纳,所以较易被忽视。据介绍,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内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参加生育保险。

其实,对于职工来说,应该知道只要是享受了社会养老保险,就同时可以享受生育险,因为南京市已较早建立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统一征缴的管理模式。并且,政府对缴费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大,有专门的稽查大队定期检查。

生育险保障范围有哪些

一般而言,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孩子或者流产时,可以得到检查费、生育费、营养费、生育津贴等各项费用。

细致算来,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时的本人缴费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并且,女职工怀孕后的产前检查费、因生育或者流产、引产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之后的医疗费,按有关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南京市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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