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执行不了,可以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一、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赔偿,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经济纠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五日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其它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法院一直压着钱不给怎么办
法院一直压着钱不给,可以让上级法院来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来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或者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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