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宁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0万。
首套住房贷款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职工首次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值的70%,且不超过40万元。
二、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三、贷款条件
1、具有本省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购买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借款人婚姻证明;
4、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证明;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低于30%的首期付款证明或自筹资金证明;
6、购买住房合同及相关资料,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7、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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