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入不入账,会计担刑事责任。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的手段,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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