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按0.5%缴纳。二、按价值比例收取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的重头戏。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由于不涉及支付范围,当地法院统一适用这一规则。简而言之,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受理费仍按件收取,无需单独支付。但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按0.5%的比例支付超过20万元的费用外,还要支付按件数收取的费用。
离婚诉讼费法院怎么收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在原告起诉时向原告预收,经法院审理后,由败诉方负担,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起诉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的,在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时不另行交纳,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具体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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