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合同有下列要求:条件必须是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附的条件;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合法的条件;并且不能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一、签名的合同都会生效吗
签名的合同一般会生效,但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除外。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若合同中无明确约定必须签字且盖章,则自双方当事人一旦签字合同即生效。
二、彩礼是一种附条件赠予,彩礼具有法律效益吗
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之所以把彩礼认定为附条件赠与,理由如下。(1)婚约期间赠与的彩礼不同与一般的礼节性的赠与。二者在赠与的对象、时间、方式、目的、数额等方面都有所不同。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由男方或其父母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彩礼。根据习惯,彩礼的给付通常是在订立婚约之时或之后,有时还举行一定的仪式,给付彩礼一方与接受彩礼一方为了缔结婚姻的意思不言而喻。若不是为了缔结婚姻,男方是不会赠与如此数额较大的彩礼的。即使双方有一般赠与的行为,也只是为了联络感情,互相关心,数额一般不会很少,也就是说,赠与彩礼是附加了一定条件的,以将来婚姻的缔结作为赠与彩礼所附加的条件。所以,一旦发生婚约解除的情形,发生财物纠纷,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单纯的赠与行为处理。(2)将婚姻的缔结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符合民法的规定,符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以将来可能发生的客观事实的发生与否为条件决定其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愿赠与彩礼的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把结婚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当事人赠与彩礼时把结婚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是合法的。这里附条件的成就与否与当事人履行义加的条件是婚姻的缔结,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决定赠与行为的生效或失效。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附条件的赠与不同于附义务的赠与。
三、合同生效日期的效应是怎样确定的
合同的生效原则上为要约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之时即生效。但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为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此时合同的生效时间取决双方的约定或者约定条件的成就,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满合同生效。但是有的合同性质可能具有特殊性而不能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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