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是跨国婚姻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跨国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跨国婚姻登记的手续有:
1、申请:当证件齐全,男女双方又满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时,男女双方就可带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2、婚礼登记机关在接受登记人的结婚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3、登记:在经过婚礼管理登记机关审查后,如果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同意结婚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放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全文5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