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人员需要对个人身份信息复核的,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个人信息复核。
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对个人身份信息复核的,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暂住证》和《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持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到《暂住证》签发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个人信息复核。
驻京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要对个人身份信息复核的,请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到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分县局户政(证)大厅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信息受理窗口办理个人信息复核。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个人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需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可在网站(www.bjhjyd.gov.cn)从“更新车辆”→“个人更新车辆填报”填写申请。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不需摇号,即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对出售、报废车辆申请更新指标设置过渡期。对2010年12月23日(含)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但未提交更新指标申请的,可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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