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构成要件
时间:2022-08-10 16:39:00 21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构成要件主体是能能够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并且满足十六周岁以上,该行为是存在故意的目的,并造成违法。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立案标准是盗伐在二到五立方米以上、砍伐幼树在一百到两百株以上等。

一、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构成要件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以森林法为代表,包括其他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及地方森林保护法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国家林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没有地域限制。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关于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以何为目的,在所不问。

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立案标准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三、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怎么量刑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的量刑规定是:构成该罪的一般犯罪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全文8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构成要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构成要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