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公证第二顺位必须到场吗怎么办
确实如此,在申请遗产公证时,所有的继承人都需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然而,并非所有顺位继承人必须在场,仅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出席;反之则须全部第二顺序继承人均亲自参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法定继承如何办公证
1.请所有合法继承人亲临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若要放弃继承,必须亲赴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向住所地公证处提交该公证书。
3.需提供被继承人(即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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