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被驳回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
(2)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不服的;
(3)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一、宣告专利权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宣告专利权无效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护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裁定、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可追溯性。但专利权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3、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二、怎么识别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的识别过程:
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写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上必要的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和相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理;
3、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至终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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