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目前,上述“三险一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付,因此对于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实际缴付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房贷、租房、大病支出等6项支出,可以在税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贷二选一)。如果此前忘记申报,年度汇算还可以补报,这是最后的减税机会。其中大病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本人、配偶及子女在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以上项目都确认后,点击下一步就能看到汇算结果:应补税额(包括0)、应退税额。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显示“享受免申报”,点击确定即可;超过400元的,按提示填写补税方式。看到“应退税额”的纳税人,恭喜你,填写接收账户,就能拿到一笔退税。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处理,首先要由税务部门对申请人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查,如果涉及到利用退税系统来获得非法利益的,那么显然是不可以获得退税批准的,涉及到诈骗等行为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全文9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