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权利如下:(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权利有哪些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总的来说,跟物业服务相关的事项业主都是有知情权的,除了知情权外,业主对物业服务公司具有监督权,不过业主同时也应该履行相关义务,比如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共同维护小区共有设施的义务,物业服务公司跟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都约定的很清楚。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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