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来人口而言,享有产检福利乃是无可争议之事。
孕妇完全可行使这项权利,无论身居何处,均可赴外部医院或诊所接受产前保健服务。
然而,若无当地的医保体系支持,相关医疗费用将须由个人承担。
对于那些选择在家乡进行产检的准妈妈们来说,运气好的话,她们可享受到相当比例的免费项目;而对于那些需要额外付费的项目,则需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高危地区(如艾滋病、乙肝和梅毒发病率较高的地方),通常会提供此类特定疾病的免费检测。
在整个妊娠周期内,孕妇还需要接受各种传染病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测、血常规检验以及优生4项审查等多项专业诊断。
为了确保母婴双方的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孕妇必须根据孕周及时主动地安排并接受对应的产前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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