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手续怎么申请
协议离婚手续的申请过程需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
1.男女双方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在申请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
3.若双方均表示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双方将进入冷静期,这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必要环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如有反悔,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冷静期届满后,如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系自愿离婚且已对各项事宜协商一致后,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必备材料
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需准备以下必备材料:
1.双方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文件。这是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基本依据,也是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双方身份的必要材料。
2.双方应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结婚证是办理离婚手续的重要凭证,没有结婚证将无法进行离婚登记。
3.双方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表达,是协议离婚的关键文件。
4.双方应根据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文件。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个人财产证明、子女身份证明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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