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否是不告不理
时间:2023-04-10 14:41:33 41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职务侵占罪是不告不理,因为侵占罪是自诉类型的案件,只有当事人提出救济请求,人民法院才会启动救济程序。

职务侵占罪在起诉的时候必须要满足一定数额才会进行刑事处罚,因为这样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携带公款1万元想逃跑

挪用资金潜逃,数额较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犯罪行为人挪用资金潜逃的,说明其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主观目的,且拒不退还的,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处罚。因此,犯罪行为人挪用资金潜逃的,也应成立职务侵占罪。

二、职务侵占罪和销赃罪有什么联系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特定主体的经济类犯罪,而销赃罪一般是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者的联系一般是前后牵连关系。但职务侵占行为之后往往有可能进行销赃,但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的销赃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因为二者属于高度牵连。据此,当同时出现职务侵占罪和销赃罪行为时,只能按照职务侵占罪进行一罪的处罚,才符合罪刑法定。

三、职务侵占罪可以变更股东身份吗

一般来说是不构成侵占主体。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3)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所有权。(4)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5)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本单位的财物。本单位的财物包括:本单位所有的财物;本单位享有的债权;本单位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通说认为,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全文7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罪刑法定 最新知识
针对职务侵占罪是否是不告不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职务侵占罪是否是不告不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