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管辖法院负责吗
时间:2024-03-26 22:52:01 19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管辖法院负责吗

关于财产保险合同所引发争端之裁判进行诉讼者,倘若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是在运送过程中的货物时,可将运输工具的登记注册地、运输的最终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所在地的相应人民法院视作受理此案件的合适法院。

至于针对人身保险合同所引发的争议而提出的诉讼,则可由保障对象的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是多长时间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一般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管辖法院负责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n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n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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