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年满6周岁。2.“五证”齐全。3.提前一年登记。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前一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到所属服务片内乡镇教育办登记。——第二步,招生期间(以市教委通知时间为准),适龄儿童在家长的陪同下携带相关材料到乡镇教育办指定的小学验证。——第三步,验证合格下发“入学通知书”。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静海区教育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201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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