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偶然防卫属于犯罪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偶然性防卫并非犯罪未遂之例。
偶然性防卫是指故意或过失对他人法益造成损害的行为,该行为尽管符合了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但客观上却产生了对人身的防卫效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偶然性防卫并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
此类防卫行为所导致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以及人身伤害后果,将使行为人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作为一种防卫行为,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且存在既遂与未遂两种情况。
然而,犯罪未遂则指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由于犯罪嫌疑人自身以外的因素未能如其预期取得成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由于犯罪嫌疑人自身以外的因素未能如其预期取得成功的,即为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参照既遂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偶然防卫是不是正当防卫
在法律实践中,意外防卫与正当防卫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
所谓“正当防卫”,系指为确保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等各种法定权益免于受到正在进行中的非法侵犯,而实施的主动阻止非法侵犯活动并给予违法侵权者以适度损害的自我防备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理论的基本观点,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实际发生了不法侵害;
其次,该不法侵害处于持续进行状态;
再次,防卫行为的主体需要有明确的防护意向,即其主观上必须有出于维护合法权益的坚定意图;
此外,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于非法侵犯人实施;
最后,防卫行为的强度不能超出必要限度。
因此,由于意外防卫缺乏上述防卫意愿,故并不宜视作正当防卫。
在造成他人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如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偶然防卫属于犯罪未遂是否构成犯罪”,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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