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路政许可申请表
如实填写申请表内的所有信息。
1
0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2
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1
0
纸质/电子化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
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
1
0
纸质
申请人
二、办理机构
源城区交通运输局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39号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源城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有无特殊环节
有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规定和要求
审查量化表
专家评审
30工作日
听证
20工作日
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5工作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
55工作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说明
根据事项的具体情况,选择特殊程序选择专家评审、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等方式进行审查审查,总时限不超过5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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