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交通事故无过错方责任受伤赔偿标准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追尾事故全责应该有那些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主要进行赔偿的有哪些项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能都就哪些费用要求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或者附全责的乙方当事人进行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误工费,
2、医疗费,
3、交通费,
4、住宿费,
5、护理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鉴定费。
除此之外如果事故导致受害人残疾,还要赔偿: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会由交通警察前来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认定,交警会当场做出《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很明确的写明导致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各承担怎样的责任,是否由有一方是全责。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后续进行索赔时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妥善保管。
当汽车追尾后,后车负全部责任时,后车如果交纳有保险的,那么后车当事人可以拿着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损失维修费用清单和发票找到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当事人在车辆损失的费用上协商不成的,可以去物价局进行定损,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的,我们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对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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