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出轨,女人可以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吗
确实如此,微信聊天记录可被视为电子数据的一种形式,若其满足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相关性的条件,便完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资料,这也充分体现了证据所应具备的三个要素: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
其中,真实性包括所有证据都必须是客观存在且真实的,严禁虚构或篡改,例如书面材料,应为原件;至于电子数据,则必须来源于原始设备。
而关联性即指该聊天纪录与本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的联系,不得手持他人与本案件无关的聊天记录用作证据,这样的操作极具荒谬性。
合法性则意味着获取该部分聊天记录的方式必须合法。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微信聊天记录亦可被视作一种证据,因此自然有权作为证据进行采纳和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聊天内容不仅应涵盖男方及女方存在不当行为的全部真相,如确凿的开房事实,方能发挥其价值;反观仅为双方在言语上的挑逗、网络上的互称“夫妻”等言论,实属精神出轨范畴,并不被国家法律所承认,更不能看做是过错表现。
对于聊天内容的持续性以及向法庭提交的信息量也有相应的要求,切不可随意选择其中几页提交给法院,必须提供整个聊天过程的详细信息,才能让法院对证据的真伪做出准确的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老公出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存在单方面出轨行为,请求方需承担证明责任,凭借自身负担起搜集与之相关的证据任务。
这是因为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
有以下特定情况出现时,人才可能向法院提交取证申请,以获取所需的证据信息:首先,如申请取证的对象为国家机关或相关机构所保存且需人民法院依据职权进行查阅和获取的档案资料;其次,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等因素的信息材料需要申请法院调集;再者,如果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由于实际条件限制而无法自我收集到某些特定类型的证据材料,亦可以提出这样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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