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职业病病人应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以及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如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且根据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职业病病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包括以下几点:1.安排职业病病人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2.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4.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5.如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且根据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职业病病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病人享有下列权利:
1. 了解工作面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及其后果;
2. 选择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工作;
3. 接受职业病诊断与治疗;
4. 了解工作面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及其后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 对违反本法规定,未采取有效防治职业病防护措施或者未参加劳动者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同时,职业病病人也有下列义务:
1. 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3. 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4. 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不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病人享有了解工作面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及其后果、选择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工作、接受职业病诊断与治疗、了解工作面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及其后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等权利。同时,职业病病人也有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不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安排等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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