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后,倘若卖方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该笔定金便可以予以退还或抵扣相应的购房款项。反之,倘若买方未按约定履行自身义务,导致订购房屋无法顺利交易,那么收取定金的卖方有义务将双倍金额的定金返还给已支付定金的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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