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如何规定企业名称的变更手续
1、法律规定变更企业名称,需要携带申请书、名称核准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名称在公司注册一年后才能够变更。
2、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变更名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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