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并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导致他人受轻伤,其情况极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首先,醉酒驾驶本身已经触犯刑法规定,属于性质极为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
而在此基础上的逃逸行为,无疑使违法情节进一步加剧。
尽管最终仅导致受害者轻微受伤的结果,然而结合醉酒驾驶以及逃逸这两大要素进行全面考量,很有可能达到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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