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猥亵案件的明确立案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者需借助互联网科技手段,挟持、迷惑儿童等方式,有意识地进行针对未成年人的猥亵行为;
其次,当犯罪者反复多次进行此类网络猥亵活动,导致受害未成年人身心承受极度的伤害和煎熬时,相关部门便应立即依据法律法规正式立案进行侦查处理。
需要指明的是,网络猥亵行为在实质上与传统社会中常见的肉体接触式的猥亵并无二致,其侵害对象的自然属性——性的权利,均未得到尊重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全文4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