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发生工伤怎么办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此可见,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形成劳动关系。另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17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此在试用期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应在单位拒绝支付待遇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在仲裁。并注意收集劳动合同书、工伤认定、伤残登记鉴定等材料。
首先,在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就停工留薪期在法条中已明确作出了规定,即一般不超过12个月,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到底是多少个月,要由医生开具证明。
员工出院后没有痊愈,那就要看医生开具的证明中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是多长。如果出院后仍在停工留薪期内,则其工资按上述停工留薪期的规定给与。如果已过停工留薪期,其工资就按正常工作应得工资给与。如果该劳动者询问的是该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后还应获得什么其他物质待遇,那么《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分别就不同的伤残等级规定了应享受的不同待遇,其中包括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及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如果该员工刚出院企业就辞退他,那么企业要举证表明其确实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且不是因为工伤致使不符合,如果不能举证企业不得辞退。如果企业能够举证并将他辞退,那么该员工仅可以获得上述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具体金额参照《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按不同伤残等级确定。
二、试用期辞职有补偿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用人单位该不该付补偿金呢?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否则须付赔偿金。
辞职与辞退其实是不一样的,此时实际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当事人不同。在员工自己辞职的情况下,有的单位认为此时并不是自己开除员工的,因而就不需要支付补偿。但这个时候要考虑到员工辞职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有强迫劳动等情况而辞职的话,那单位也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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