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被告须为行政主体。也就是说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依法享有行政权力、代表国家和地方独立进行行政管理,并能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独立参加行政诉讼的组织。被告须为其行为引起行政争议的行政主体。也就是说,被告必须是因自己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行政相对人发生争议,被诉至法院并被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
向谁提起行政诉讼
昨天我们讲行政复议,是向政府机关提出复议,终究还是没有摆脱政府这一家子。今天,我们讲的行政诉讼,是向法院提出,一般来说,行政案件,都会高一级管辖,比如告区政府,一般由市中院管辖或者市中院指定其他区法院异地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在十大拆迁典型案例中明确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原则,应贯穿于房屋征收与补偿全过程。无论有关征收决定还是补偿决定的诉讼,人民法院都要坚持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相结合,一旦发现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定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便对于影响面大、涉及人数众多的征收决定,该确认违法的要坚决确认违法,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以有力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
近年来,国家也在不断地引导老百姓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与政府的纠纷,一些地方政府在跟被征收人就补偿无法达成一致时,也会主动推荐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在我们律师办案的实践中,越来越明显的体会到,在涉及到征地拆迁的行政案件中,地方法院的审理受到外力的干扰越来越少,只要政府违法事实清楚,法院一般都会支持被征收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我们被征收人应当相信,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有效的解决渠道。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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