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籍是指暂时没有单独户籍条件,或者暂时没有单独户籍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依赖于某个集体户籍的居民户籍。集体户籍的户主是工作场所,户籍地是工作场所,居民户籍是身份证以外最好的身份证,集体户籍不计算,集体户籍在你还是工作场所的员工基础上有效,解除合同需要户籍转移,集体户籍不能个人缴纳社会保障,居民户籍可以个人缴纳,孩子入学时如果监护人是集体户籍,孩子就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是学籍。集体户籍收到的是户籍卡,个人户籍收到的是户籍簿,当然户籍簿和户籍卡的作用相同,他们都是正式户籍,必须经人事局、会计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处理。
集体户口有哪些类别
1、学生集体户: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州户籍学生,可以申请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2、工作单位集体户:指的是个人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已由设立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者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亲属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员工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在离职后会被要求迁出。
3、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指的是可以挂靠户口的人才服务中心。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者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亲属,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签订人事代理、户口代理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
4、政府公共集体户:指的是自己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者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亲属,且属于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和政策性入户及其他入户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相应的政府公共集体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全文8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