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中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有报酬的劳动,都是一样的劳动关系,不存在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享受的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
劳动法关于60岁以上临时工的规定
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职工上班的规定如下:
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应享有。对公民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必须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未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这表明我国对于公民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年龄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而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进行限制,只要公民年满16周岁直至死亡,都具有行使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聘用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其形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的范围。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全文8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