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缘无故被人打了一拳怎么办
在遭受无端暴力袭击时,公民应当保持冷静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同时尽可能详尽地记录下施暴者的外貌特征。在此基础上,当事人应立即向警方报案,请求国家机构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惩罚。对于遭受他人无缘无故殴打的情况,公民有权利提出控诉,通过报警途径进行维权。
此外,受害者亦有权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开支,以及因误工导致的生产或经营损失;若在事件中造成人体伤残,则应该将辅助器具费用及残疾赔偿金纳入到赔偿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无缘无故被朋友的朋友在广众场合骂可起诉吗
针对在公共领域中对他人实施侮辱行为的情况,根据相应事件所涉及到的实际情节轻重程度,如果构成了侵害自然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誉权以及人格权等违法事实,我们有权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形式,请求其采取强制措施来制止该侵权行径,同时还需要承担对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以期能够尽快地恢复受害人的名誉地位。
此外,我们还可以进一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二款规定: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面对无缘无故的暴力事件,每个公民均应该保持冷静沉着,详细记录行凶者的外貌特征与行动轨迹,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及时报案求助。身为受害者,您享有指控犯罪、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可以依法提出赔偿医疗费用、照顾伤员所需的护理费、因就医而产生的交通费及营养补偿费用等一系列合理支出的请求,同时对于因此带来的误工损失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倘若不幸导致身体伤残,您还有权要求加害方支付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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