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作为一类特定类型的自诉案由,通常情况下,受害者需自行提出诉讼请求并递交至当地人民法院,以明确其合法权益与法律主张。
然而,倘若受害者受到某种形式的强制或恐吓而导致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与心声,则此时,人民检察院以及相关近亲属亦有权代为代表受害者提出上诉。
在整个法庭审理程序之中,被告人既可选择亲自为自身辩护,也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辩护人的身份并不仅限于律师,同时也包括社会团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所推荐的人士,甚至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朋好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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