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控制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一)建立合同跟踪管理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
通过建立工地例会和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计量支付等合同管理程序,保证合同顺利执行,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机率。
(二)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项目监理部通过日常巡视和工地例会,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及其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合同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业主,并进行协调,通过监理月报,定期将当月合同执行情况及风险分析和预控措施上报业主。
(三)工程变更的管理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县住建委备案。
二、小型项目负责人有什么责任
1、联系项目的使用单位,提出项目的建设目的及相关功能要求;
2、参与设计方案的评审及设计单位的选择;
3、参与项目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
4、参与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
5、参与项目相关合同的签订;
6、联系有关部门,协助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的三通一平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7、牵头组织设计交底会;
8、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9、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10、配合监理单位,落实项目的进度目标;
11、负责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处里核定;
12、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并及时与处里沟通;
13、对每月工程用款进行初审;
14、参与工程中需经业主定质、定价的设备、建材的调研;
15、参加项目的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的质量检查及评定工作;
16、督促与配合监理单位,完成工程决算的初审;
17、配合文档管理人员将项目的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8、协调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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