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放档案吗
时间:2023-06-22 10:02:06 40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一般必须放进档案。单位在为劳动者出具解约证明后,应当及时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而解约证明一般需放在档案袋中,予以保存。

一、离职证明必须要开吗

(一)离职证明的好处

要开,离职证明作用: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解除合同需要原合同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所属的一份劳动合同。

三、不续签合同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不续签合同不需要写辞职报告。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续签的,因为其时已经无职可辞,不需要写辞职申请。除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外,其它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结清工资,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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