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自由是人之权利在政治生活领域的表现。一个现代化国家如果没有对公民自由的承诺与兑现,我们很难说它是一个开明开放的民主国度。它作为文明国家的一项量化指标,是非常重要的政治要件。知情权是行使一切民主自由权利的重要前提。参与政治是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概念,而参与政治中首先就是公民的知情权,也即公民通过各种合法途径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得各种信息的权利。参与政治的过程中没有表达自由就没有办法参与,而只有公民充分了解社会,公民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特别是现代信息社会,信息就是权利。在国家安全许可的范围内,公民能够得到充分的信息时,民主政治才能最好地运行。如果一个政府真正地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话,人民必须能够详细地知道政府的活动。没有比任何秘密更能损害民主。公民没有了解情况,所谓自治,所谓公民最大限度地参与国家事务只是一句空话。如果我们不知道我们怎样受管理,我们怎么能够管理自己呢?在当前的市民社会中,当政府在很多方面影响每个人的时候,保障人民了解政府活动的权利,比任何其它时代更为重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民主制度建设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普遍高涨,渴望广泛的参与到国家事务的管理决策当中。而人民民主制度下的国家机关,应该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指导下,创造一切机会和条件,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向人民群众提供广泛的信息,让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事业的客观实际有一个全面、深刻的了解,然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知情权制度的建立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条件。同时现代社会是情报化的社会,和过去的时代相比,充满了大量的各种情报,且情报本身价值的高低差异悬殊。为了获得更为迅捷的发展途径,为了获得更加有价值的情报,公民和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越来越需要了解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资料、信息、消息,这也需要知情权制度的建立,从而让消费者知情权能够更好的在实际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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