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造成国家经济的损失的追回方式:应当由监察机关立案侦查,请求法院判处由行为人赔偿因其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经济的损失。包括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必要时,监察机关可以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向行为人追回相应经济损失。
滥用职权罪损失如何认定
滥用职权罪的损失根据以下条件认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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