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规定。如果相关公众已经熟悉某个商标,商标持有人可以在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时,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但是,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根据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规定,如果相关公众已经熟悉某个商标,那么商标持有人可以在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时,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一般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什么是驰名商标?如何进行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某个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高声誉的商标。为了保护驰名商标,我国《商标法》赋予其特殊保护措施。
首先,《商标法》第13条规定,对于相同或类似商标申请注册,如果先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在相同或类似领域内成为驰名商标,那么申请人在申请注册时可以享有优先权。这意味着,申请人无需再进行商品交易和提供服务,只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商标在先,就可以获得优先权。
其次,《商标法》第45条规定,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这意味着,如果某个商标被认定为恶意注册,那么该商标将被予以撤销。
此外,《商标法》第44条规定,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申请注册,可以获得相应的特殊保护。这意味着,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商标专用权。
综上所述,驰名商标是一种特殊的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我国《商标法》为驰名商标提供了特殊保护措施,以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驰名商标是一种特殊的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我国《商标法》为驰名商标提供了特殊保护措施,以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七、在第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十九、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