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没领证只办了酒席不算夫妻。但构成事实婚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依法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婚姻关系自准予登记之时产生。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1994年2月1日前开始以夫妻身份同居,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没领证办酒席算结婚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承认,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即使办了酒席,但双方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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