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职工二次报销是怎么回事
退休职工二次报销是指退休职工住院的,满足以下条件的有二次报销:
1.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
2.自费部分超过起付线;
3.报销项目在医保目录内;
4.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5.报销总额不可以超过实际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退休职工二次报销的材料
退休职工二次报销的材料有: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医药费收据原件。
3.住院费用详细清单原件。
4.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退休职工二次报销的程序
1.准备材料: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新农合补偿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2.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携带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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