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为救亲人献出生命,应属于见义勇为,因为亲人相救是履行法定义务而非履行职务的行为,为救朋友溺亡就更能够认定为见义勇为了。
根据法律规定,可认定为见义勇为:
一是勇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是遇到灾害事故,不顾个人安危,勇于救助,事迹突出的;
三是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突出的。
见义勇为受伤,能否要求受益人补偿
见义勇为受伤,可以要求受益人补偿。见义勇为属于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因此受伤后既可以向加害人寻求适当补偿,也可以向受害人寻求补偿。让英雄有流血又流泪的,法院应当不予支持。但是补偿也应当合理,要求过量补偿的法院也应当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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