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房产撤回后能否正常买卖
赠与房屋后,赠与人撤销房屋赠与的,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正常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屋赠与的手续
1、签订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必须有赠与合同,所以在办理手续之前,赠与人应该与受赠人先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
2、办理公证。受赠人需持相关资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证明该赠与合同是合法且有效的。
3、房屋评估。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4、缴纳税费。受赠人与赠与人需持房屋权证书以及身份证和赠与合同等资料,前往房管局缴纳相应的税费,并获取完税证明。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缴纳完税费之后,赠与人与受赠人就可以办理房屋权转移手续了,手续办完之后便可在约定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
6、交付房屋。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此时房屋赠与的手续也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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